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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ksdkrw.com 2025-01-01

招生信息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
2024年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进步的江苏高水平大学。2011年,江苏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与单位,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名:南京财经大学。学校标识码:4132010327。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江苏南京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与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与需要的,由南京财经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与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与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与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含普通高考考试、艺术类、中国大陆西藏高中班、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方位贯彻推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严格实行招生监督管理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同意考生、父母、大众媒体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建议,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情。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平时工作及招生有关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员工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举报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地区均衡、维持数目稳定的原则,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目的、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原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4年南京财经大学终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考试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依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己的专业进步目的、兴趣专长等,参加强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招生专业介绍(类)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低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难以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由南京财经大学和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使用“4+0”培养模式,在南京财经大学拓展本科学历教育。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与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梅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24年我校继续和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该项目使用“3+2”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南京财经大学学习,后两年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与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与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学校专业教学培养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要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讲课专业课程。

第十五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考生身体健康情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规定。

第十六条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考试报名状况确定调档比率或调档分数,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使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第三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高中一年级项分值,且加分不能超越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根据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建议英语语言能力较高的考生填报。法语专业建议外语语言能力较高的考生填报。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建议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填报。

梅西学院各专业(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云数据管理与应用)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课程为全英文教学,对考生英语语言能力需要较高。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小心填报。

第二十条 对生源地为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考试报名专业选考科目需要。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需要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方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实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普通高考考试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要紧参考。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1.考试报名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体检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身体健康,且无色弱、色盲等状况。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统考和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直辖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中有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其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没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考试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

3.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需要见《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中国大陆西藏高中班、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方法以教育部及有关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 怎么收费及奖助学手段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以江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依据《江苏物价局江苏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公告》(苏价费〔2014〕136号)怎么收费:文科类专业5200元人民币/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人民币/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人民币/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民币/学年,优势学科金融学类专业5700元人民币/学年、工商管理类专业5700元人民币/学年、金融工程专业5700元人民币/学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6300元人民币/学年;依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公告》(苏价费〔2017〕243号),中外合作办学(梅西学院)57000元人民币/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在我校就读期间26400元人民币/学年;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公告(苏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1200-1500元人民币/学年。具体标准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ufe.edu.cn查看。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法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业选择机会,包含转专业、辅修专业、微专业、方向班、实验班等,具体方法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nufe.edu.cn。

除此之外,学校为学生提供多样的国际化进步路径,与多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拓展长短期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与国际组织拓展全球胜任力培养项目,供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察和身体复查。凡资格审察和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在推行本策略的过程中做到招生策略公开、选拔办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怎么收费、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在线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状况进行发布、讲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成本。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同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咨询及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400-025-0365

投诉电话:025-86718630

招生主页:http://bkzs.nufe.edu.cn/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咨询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箱:njcdzb@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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